近日,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正式印發(fā)《政府投資基金投向評價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。
管理辦法提出,鼓勵國家級基金對評價結果排名靠前的地方基金在出資參股、項目投資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。鼓勵各地方引導金融資產(chǎn)投資公司與評價結果排名靠前的基金優(yōu)先合作,對符合條件的優(yōu)質項目在并購重組方面提供支持。
在投向評價指標體系中,“支持綠色發(fā)展情況”總分值為5分。
據(jù)了解,基金投資的企業(yè)、項目每年碳減排比例大于等于5%的,得3分;碳減排比例小于5%的,得分=3×(碳減排比例/5%),其中碳減排比例為負值的,得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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